bā àn
基本释义
  1. 宋 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项政务。
详细释义
  1. 宋 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项政务。
    《宋史·职官志二》:“度支分掌八案:一曰赏给案,二曰钱帛案,三曰粮料案,四曰常平案,五曰发运案,六曰骑案,七曰斛斗案,八曰百官案。”
英文翻译
  1. Eight case